重庆“高温模式”已开启!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这样做→
目前
重庆已经开启了“高温模式”
但各个项目建设仍有序推进
建设者们顶热浪、战高温
奋战在岗位一线
酷暑模式下
夏季施工安全不容忽视
日前
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布
《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高温时段
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
严格执行高温时段
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高温时段安全管理。
要合理安排高温作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严禁擅自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
除抢险排危作业外,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严禁11:00至16:00期间室外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超过40℃(含40℃)时,严禁室外作业,采取降温措施后仍不能使室内场所温度低于37℃的,应全面停止施工作业。在高湿度情况下,更要严控作业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防止因中暑等引发事故。
要在合理安排高温时段作业时间基础上,结合当前汛期高温施工特点,严格落实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各项要求,深入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进行作业。
要持续加强沿江临河、依山傍崖、城市易涝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项目排查和高边坡、深基坑、明挖、暗挖等危大工程和关键环节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抓好易受高温天气影响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常见事故防范。
加强非常规时段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要落实《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非常规时段施工管理的通知》《关于推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健全完善非常规时段安全生产网格管理制度,建立非常规时段巡查预警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响应处置。
按照“定格、定人、定责、定时”原则,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网格化管理,保障每个标段、每个区间、每个作业点、每个时段安全管控“不漏项”,确保只要有作业人员施工就有管理人员在场管理,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现场隐患,杜绝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加强现场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要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规范动火、用电、用气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检查,严格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切实落实保障
建筑工人安全健康的各项措施
参建单位要切实落实保障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各项措施。
01
高温天气作业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人员,应当调整作业岗位,不安排高温作业内容。
02
应确保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场所符合标准要求,满足防暑降温需要;保证食品和饮用水卫生,避免引发中毒事件。
应为高温天气作业人员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在高温作业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03
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根据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人员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设立医务室,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量安全管理总站要将高温时段安全管理纳入当前监督检查重点,加大检查执法力度。
严查参建单位高温时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严查违规安排作业时间、非常规时段作业、管理人员不在岗履职、教育交底不到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不力、工人违章行为发现制止不及时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住房城乡建委将结合“四不两直”执法检查等工作,对全市高温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抽查督查。
各位小筑
烈日炎炎、酷暑难当
在岗位上奋斗的同时
请务必保护好自己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护安全
编辑: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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